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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國論 - 蘇洵

六國論 - 蘇洵

目錄

主旨

本文藉着論述六國破滅的原因(弊在賂秦),借題發揮、借古諷今,諷諭北宋當權者應善用有利的條件對抗外敵(契丹、西夏),不要為外族積威所劫,避免重蹈六國滅亡的覆轍。

原文

六國破滅,非兵不利,戰不善,弊在賂秦。賂秦而力虧,破滅之道也。或曰:「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」曰:「不賂者以賂者喪。蓋失強援,不能獨完,故曰『弊在賂秦』也。」

六國滅亡,不是兵器不鋒利,作戰不得法,弊病在於賄賂秦國。賄賂秦國而使國力虧損,這就是滅亡的途徑。有人說:「六國相繼滅亡,都是因為賄賂秦國嗎?」回答說:「不賄賂秦國的國家因為賄賂的國家而滅亡。因為失去了強大的支援,不能單獨保全,所以說『弊病在於賄賂秦國』啊。」

秦以攻取之外,小則獲邑,大則得城,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;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,其實亦百倍。則秦之所大欲,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戰矣。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斬荊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孫視之不甚惜,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後得一夕安寢,起視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則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無厭,奉之彌繁,侵之愈急,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。至於顛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「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。」此言得之。

秦國除了用攻戰奪取土地之外,還因諸侯賄賂而得到土地,小則獲得城邑,大則獲得城池。比較秦國因受賂而得到的土地與因戰勝而得到的土地,前者實際上是後者的百倍;諸侯因賄賂而失去的土地與因戰敗而失去的土地,前者實際上也多百倍。那麼秦國最想得到的、諸侯最害怕的,本來就不在戰爭上了。回想他們的祖先,冒着風霜雨露,斬除荊棘,才有了尺寸的土地。子孫卻不珍惜,拿來送給別人,像丟棄小草一樣。今天割讓五座城,明天割讓十座城,然後換來一夜安睡,起來看看四周圍的邊境,秦兵又到了。既然諸侯的土地有限,強暴的秦國慾望沒有滿足,奉送得越頻繁,侵犯得越急迫,所以不用作戰,強弱勝負已經分明了。到了滅亡的地步,按理本來就是這樣。古人說:「用土地侍奉秦國,就像抱着柴草救火,柴草不燒完,火就不會熄滅。」這話說出了其中的道理。

齊人未嘗賂秦,終繼五國遷滅,何哉?與嬴而不助五國也。五國既喪,齊亦不免矣。燕趙之君,始有遠略,能守其土,義不賂秦。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荊卿為計,始速禍焉。趙嘗五戰于秦,二敗而三勝,後秦擊趙者再,李牧連卻之。洎牧以讒誅,邯鄲為郡,惜其用武而不終也。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,可謂智力孤危,戰敗而亡,誠不得已。向使三國各愛其地,齊人勿附於秦,刺客不行,良將猶在,則勝負之數,存亡之理,當與秦相較,或未易量。

齊國人不曾賄賂秦國,最終也繼五國之後滅亡,為什麼呢?因為它親附秦國而不幫助五國。五國滅亡之後,齊國也免不了滅亡。燕國、趙國的君主,開始時有長遠的謀略,能守住自己的土地,堅守正義,不賄賂秦國。所以燕國雖是小國卻最後滅亡,這是用兵的成效。到了燕太子丹用荊軻行刺作為計策,才加速了禍患的到來。趙國曾經與秦國五次作戰,兩敗三勝,後來秦國兩次攻打趙國,李牧接連擊退秦軍。等到李牧因讒言被殺,邯鄲就成為秦國的一個郡,可惜它用武力對抗卻不能堅持到底。況且燕國、趙國處在秦國幾乎消滅所有國家的時候,可以說是智謀力量孤單危急,戰敗而亡,實在是不得已。假使韓、魏、楚三國各愛惜自己的土地,齊國人不依附秦國,燕國不行刺秦王的計策,趙國良將還在,那麼勝負的命運、存亡的道理,與秦國相較量,或許還不容易估量呢。

嗚呼!以賂秦之地,封天下之謀臣;以事秦之心,禮天下之奇才;幷力西嚮,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勢,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趨於亡。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!

唉!如果用賄賂秦國的土地,分封天下的謀臣;用侍奉秦國的心意,禮遇天下的奇才;合力向西對付秦國,那麼我恐怕秦國人連飯都吃不下去了。可悲啊!有這樣好的形勢,卻被秦國積久的威勢所脅迫,一天天割地,一月月削減,以至於走向滅亡。治理國家的人不要被積久的威勢所脅迫啊!

夫六國與秦皆諸侯,其勢弱於秦,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;茍以天下之大,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國下矣!

六國與秦國都是諸侯國,六國的勢力雖弱於秦國,卻還有可以不賄賂而戰勝它的形勢;如果憑着天下這樣大的國家,卻重蹈六國滅亡的覆轍,那就又在六國之下了!

分析

原文

六國破滅,非兵不利,戰不善,弊在賂秦。賂秦而力虧,破滅之道也。或曰:「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」曰:「不賂者以賂者喪。蓋失強援,不能獨完,故曰『弊在賂秦』也。」

  • 語譯:六國滅亡,弊病在於賄賂秦國;不賂的國家也因賂者而喪,失去強援,不能獨自保全。
  • 分析:
    • 開門見山,以「破」立法起筆:先否定一般人「兵不利、戰不善」的看法,提出獨特論點——「弊在賂秦」,立意新穎。
    • 巧用設問「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」,引出「不賂者以賂者喪」的補充論點,管領以下兩段(韓魏楚賂秦而亡、齊燕趙受牽連而亡),立論周密。

原文

秦以攻取之外……則秦之所大欲,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戰矣。

  • 語譯:秦國受賂所得比戰勝所得多百倍,諸侯賂秦所失比戰敗所失也多百倍,可見秦之所欲、諸侯之患都不在戰爭。
  • 分析:
    • 以「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」兩組對偶句,指出賂秦之弊有二:一曰壯大敵人,二曰自我削弱,正面申論「賂秦而力虧」。

原文

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斬荊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孫視之不甚惜,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後得一夕安寢,起視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則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無厭,奉之彌繁,侵之愈急,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。……古人云:「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。」此言得之。

  • 語譯:祖先創業艱難,子孫卻棄地如草芥,今日割五城、明日割十城,只換得一夕安睡;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無厭,奉之彌繁,侵之愈急。古人說「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火」,正是此理。
  • 分析:
    • 對比鋪張寫六國後人的愚昧:「暴霜露,斬荊棘」的創業艱難 vs 「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」的敗家;割地之頻(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)vs 苟安之短(得一夕安寢,起視四境,秦兵又至)。
    • 歸結「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無厭,奉之彌繁,侵之愈急」,回應首段「賂秦而力虧」之論。
    • 引用古人「抱薪救火」之喻,形象化重申賂秦之弊,鎖住全段,言之有據。

原文

齊人未嘗賂秦,終繼五國遷滅,何哉?與嬴而不助五國也。……燕趙之君,始有遠略,能守其土,義不賂秦。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荊卿為計,始速禍焉。……洎牧以讒誅,邯鄲為郡,惜其用武而不終也。……向使三國各愛其地,齊人勿附於秦,刺客不行,良將猶在,則勝負之數,存亡之理,當與秦相較,或未易量。

  • 語譯:齊親秦而不助五國,終亦滅亡;燕用荊軻刺秦而速禍;趙因讒殺李牧而亡,惜其用武不終。假使三國各愛其地、齊不附秦、刺客不行、良將猶在,勝負存亡或許未易估量。
  • 分析:
    • 反面申論「不賂者以賂者喪」:齊、燕、趙三國各有破滅原因(齊親秦、燕行刺、趙殺良將),又因賂秦者壯大了秦國,致燕趙勢孤力弱、欲戰不能。
    • 設例(假設論證)推論:若「向使三國各愛其地……」,勝負或未易量,反證賂秦之弊。
    • 本段為全文之轉折:承上文賂秦而來,開下文抗秦之論。

原文

嗚呼!以賂秦之地,封天下之謀臣;以事秦之心,禮天下之奇才;幷力西嚮,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嚥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勢,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趨於亡。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!

  • 語譯:若以賂秦之地封謀臣、以事秦之心禮奇才,合力抗秦,秦人將寢食難安;可惜六國有可勝之勢卻被秦的積威脅迫,日削月割而亡。治理國家的人不要被積威脅迫啊!
  • 分析:
    • 以對偶句「以賂秦之地,封天下之謀臣;以事秦之心,禮天下之奇才」綜括抗秦之法。
    • 「嗚呼」、「悲夫」感歎連用,先慨六國賂秦致亡,再悲六國本可勝秦卻為積威所劫,感情色彩豐富。
    • 「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」一語雙關:既指六國,也泛指治國者,借古諷今之意呼之欲出,並預開下文。

原文

夫六國與秦皆諸侯,其勢弱於秦,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;茍以天下之大,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國下矣!

  • 語譯:六國勢弱於秦猶有可勝之勢;如果憑天下之大而重蹈六國覆轍,就又在六國之下了。
  • 分析:
    • 借古事諷諭時事,點出文章作意:六國勢弱仍有戰勝之道,北宋為天下共主、海內統一,若再蹈六國覆轍(以歲幣賂契丹、西夏),則連六國也不如。
    • 措辭婉轉,文意卻清晰明確,收結有力,令諷諭之旨具體傳達。

課文結構圖

    graph TD
    subgraph 立論[立論:弊在賂秦]
        direction TB
        A1["破:非兵不利,戰不善"]
        A2["立:弊在賂秦(賂秦而力虧)"]
        A3["補:不賂者以賂者喪"]
        A1 --> A2 --> A3
    end

    subgraph 正[正面申論:賂秦之弊]
        direction TB
        B1["壯大敵人:秦之所得百倍"]
        B2["自我削弱:諸侯所亡百倍"]
        B3["鋪張對比:創業艱難 vs 棄如草芥<br/>割地頻繁 vs 一夕苟安"]
        B4["引用:抱薪救火"]
        B1 --> B2 --> B3 --> B4
    end

    subgraph 反[反面申論:不賂者以賂者喪]
        direction TB
        C1["齊:與嬴而不助五國"]
        C2["燕:荊卿為計,始速禍"]
        C3["趙:李牧被讒,用武不終"]
        C4["設例:向使……或未易量"]
        C1 --> C2 --> C3 --> C4
    end

    subgraph 合[合:抗秦之必要與借古諷今]
        direction TB
        D1["以賂秦之地封謀臣<br/>以事秦之心禮奇才"]
        D2["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"]
        D3["苟以天下之大,從六國故事<br/>是又在六國下矣(諷今)"]
        D1 --> D2 --> D3
    end

    A3 --> B1
    A3 --> C1
    B4 --> D1
    C4 --> D1
  

寫作手法表

1. 立論明確,論據充分

  • 內容:落筆即提出「六國破滅,弊在賂秦」,再以「不賂者以賂者喪」補足論點;正文從正、反兩面舉例論證,最後以設例反證。
  • 分析:全篇論點清晰,結構井然:立論→正論→反論→結論,層層推進,文意暢達,題旨突出。

2. 借古諷今,主題鮮明

  • 內容:借六國賂秦而亡的史事,諷諭北宋以歲幣賂契丹、西夏之失。
  • 分析:文章並非探討歷史,而是借題發揮——「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」既責六國,亦警北宋;末段「是又在六國下矣」一語收結,諷諭之旨呼之欲出。

3. 論證多樣

  • 內容:舉例論證(齊、燕、趙滅亡的史實)、正反對比論證(賂秦者 vs 不賂者)、假設論證(「向使三國各愛其地……」)、比喻論證(抱薪救火)。
  • 分析:多種論證互相配合,令立論立於不敗之地。

4. 鋪張渲染,感情強烈

  • 內容:「思厥先祖父」一段以「暴霜露,斬荊棘」寫創業艱辛、「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」寫子孫敗國、「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」寫獻地頻繁;「嗚呼」、「悲夫」等感歎詞連用。
  • 分析:鋪張其事,具體呈現六國子孫之不肖,暗責六國與北宋後人不珍惜祖先創業的艱辛;感情色彩豐富,甚具感染力。

篇章手法表

1. 比喻

  • 內容:「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」;「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」。
  • 分析:以抱薪救火喻賂秦之害,薪不盡火不滅,形象說明割地求和只會助長敵焰;以棄草芥喻不珍惜祖先土地,生動傳神。

2. 對比

  • 內容:秦之所得百倍 vs 諸侯所亡百倍;祖先創業之艱難 vs 子孫棄地如草芥;割地之頻繁 vs 苟安之短暫;賂秦者 vs 不賂者(齊燕趙)的結局。
  • 分析:正反對照,突出賂秦之弊,加強論證。

3. 設問

  • 內容:「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」「齊人未嘗賂秦,終繼五國遷滅,何哉?」
  • 分析:自問自答,先提出讀者可能的疑問再解釋,使論證更周密,引人思考。

4. 對偶、排比

  • 內容:「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;諸侯之所亡與戰敗而亡者,其實亦百倍」;「以賂秦之地,封天下之謀臣;以事秦之心,禮天下之奇才」。
  • 分析:句式整齊,節奏鏗鏘,增強說理氣勢。

5. 借代

  • 內容:「非兵不利」(兵借代軍隊);「與嬴而不助五國」(嬴借代秦國);「思厥先祖父」(祖父借代祖先)。
  • 分析:以具體代抽象,語言精煉。

文言知識

  • 一字多義:
    • 得:此言得之(說得出其中道理)/秦以攻取之外,小則獲邑,大則得城(得到)/誠不得已(能夠)。
  • 通假字:
    • 「暴秦之欲無厭」:厭,通「饜」,滿足。
    • 「幷力西嚮」:嚮,通「向」。
    • 「秦人食之不得下嚥」:嚥,通「咽」。
  • 古今異義:
    • 祖父:今指父親的父親;文中指祖輩和父輩,泛指祖先。
    • 智力:今指智慧能力;文中指智謀和力量。
    • 不行:今指不可以;文中指不實行、不用(刺客不行)。
    • 故事:今指敘事性文學作品;文中指舊事、前例(從六國破亡之故事)。
  • 詞類活用:
    • 與嬴而不助五國也(與,動詞,幫助、親附);以事秦之心,禮天下之奇才(禮,名詞作動詞,禮遇)。

可混搭出題的篇章

借古諷今/以史論政

  • 本文: 蘇洵借六國賂秦而亡諷諭北宋當權者勿重蹈覆轍。
  • 相關篇章: 《出師表》:諸葛亮以先漢興隆、後漢傾頹的史事對比,勸勉後主親賢遠佞;《師說》:韓愈針對「恥學於師」的時弊而作——三篇同屬針砭時弊、以文論政之作,可比較其論證手法與進言對象。

抗敵/愛國

  • 本文: 六國與秦皆諸侯,其勢弱於秦,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。
  • 相關篇章: 《廉頗藺相如列傳》:趙國在秦強趙弱下,藺相如完璧歸趙、澠池之會不辱國體,廉頗盛設兵以待秦——同是弱國抗秦的歷史題材,一論史、一敘事,可互相參照。

論證手法

  • 本文: 舉例論證、正反對比、假設論證(「向使三國各愛其地……」)、比喻論證並用。
  • 相關篇章: 《魚我所欲也》:類比論證、正反論證、假設論證(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……」)——兩篇皆論證嚴密,可比較其推論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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